皇冠新体育各单位、各本科班级、学生组织社团:
为鼓励广大学生和教师积极参与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促进我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不断发展,响应校团委开展2014年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比表彰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奖项及评比条件
本次评比共设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创新活动先进集体、科技创新活动优秀组织单位两个集体奖项,科技创新活动标兵、科技创新活动优秀个人、科技创新活动积极分子、科技创新活动优秀指导教师、科技创新活动优秀组织者五个个人奖项。《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条例》详见附件一,《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创新活动申请表》详见附件二。
二、评选流程
1、申请科技创新活动标兵、科技创新活动优秀个人、科技创新活动积极分子、科技创新活动优秀指导教师、科技创新活动优秀组织者的个人对照申报条件递交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科技创新活动先进集体的院系大学生科技创新基地、科技创新类学生社团、科技创新类教师团队、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团队对照申报条件递交申请表,并付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将组成评审委员会对递交申请的申请人和团队资格进行审核,评选出后将在院系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将名单、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校团委。
三、时间进程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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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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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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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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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指导老师、优秀组织者申请人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创新活动优秀个人(教师)申报表》并于11月24日下班之前将电子档发至刘雯雯邮箱liuwwglxy@foxmail.com,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纸质档于11月24日下班前交至学工组;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个人及团体填写相应申请表。学生个人申请表电子档由各班班长收齐后于11月22日晚21点前发至曹勇邮箱875676607@qq.com,申请表纸质档及证明材料由班长收齐后于11月22日晚21点之前交至25栋524室曹勇处。团队申请材料则在11月22日之前直接交至曹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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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刘雯雯
15927334845
曹 勇
1552783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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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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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组成评审委员会对递交申请的申请人和团队资格进行审核并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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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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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比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12月1日下班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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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7542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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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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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将评审结果上报校团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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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条例》;
附件二:《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创新活动申请表》。
附件1评选条例.doc (41.00 KB)
附件2申报表.doc (60.5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