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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贷资助】关于报送2014年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27 点击数:

皇冠新体育2014年毕业生:

现接到教育部全国资助中心通知,根据《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 180号)规定,对于2014年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单位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学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代偿。现将本次补偿代偿申请材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14年起,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调整为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12000元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代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12000元的,按照每年12000元的金额实行代偿;最终可代偿金额以国家批准的代偿名单信息为准。

二、 每年实际缴纳学费金额高于或等于6000元者申请学费代偿;学习期间曾申请助学贷款,且每年实际缴纳学费金额低于6000元者申请贷款代偿;具体缴纳学费金额以财务处信息为准(查询地址:http://fiscal.hust.edu.cn/cxyw5.asp

三、 报送材料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基层单位界定见附件1填写说明)务必于121日上午12点前将纸质材料交至皇冠新体育220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13114356128@163.com邮箱,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研工组杨小芸(qq:1285904552

(一)毕业生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学生本人填写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4

2、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一式两份)(就业协议中没有服务年限的,请就业单位出具证明或相关已约定服务年限的协议,证明或协议书应有申请学生签字);

3、有二次分配的要交二次分配就业证明原件(一式两份),见附件5

(二)毕业生需提交的电子材料

1、请毕业生填写《2014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见附件1;严格按照附件1填写说明进行填写;

2、请毕业生填写《2014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学生银行账号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

注:1、已经还完国家助学贷款的申报学生也需统计学生银行账号信息;

2、学生银行账号信息建议首选报送大学生活动中心楼下中国工商银行,或者是中国银行卡信息。

皇冠新体育研工组

20141127

文件类型: .xls附件1:2014年毕业生基层就业第二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汇总表.xls (55.50 KB)

文件类型: .pdf附件1:汇总表填表说明及参考资料.pdf (1.56 MB)

文件类型: .xls附件2:2014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学生银行账号信息汇总表.xls (24.00 KB)

文件类型: .doc附件4: 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doc (35.00 KB)

文件类型: .docx附件5;二次分配就业证明.docx (12.8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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